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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蚌埠医学院科研中心大学生创新项目人员工作守则

    发布时间:2017-11-03 来源:

    一、    大学生创新项目人员进入科研大楼开展实验研究前必须由指导教师提交申请,经审核通过并参加科研中心实验室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

    二、    在科研大楼内的科研活动必须在指导教师的带领下,个人不具有独立开展科研活动的资格,项目指导教师对其行为全面负责。

    三、    必须服从实验室管理,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四、     不得携带与实验内容无关的物品进入实验室;不得在实验室区域饮食和吸烟,不得在实验室内睡觉过夜和进行娱乐活动。

    五、    爱护实验设施,使用后及时清理自己的物品,并填写使用记录。

    六、    按照标准操作程序(SOP)进行实验操作,随时注意自身及他人安全,切实做好防护工作。

    七、    不得擅自挪动实验室的公用仪器、物品。未经允许不得将实验室仪器说明书、参考资料等实验室物品带出实验室。

    八、    实验结束或离开实验室时,必须按规定采取结束或暂离实验的措施,并查看仪器设备、水、电、燃气和门窗关闭等情况。